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
外送專法 7 月 21 日上路,餐廳店家要調整什麼?
先給答案
《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》2026 年 7 月 21 日施行,全文 28 條沒有抽成上限,也沒有內用外送同價或獨家合作的規定,店家的抽成照樣由合約決定。
跟店家直接有關的是三件事:契約要寫明服務費與運送費的金額或比例、契約成立後 7 日內交付給店家、貨款計算與付款時程的紀錄至少保存 2 年。
法律拉高了外送員的最低報酬與保險,平台成本已經往店家端移動:Uber Eats 公告 7 月 21 日起美食類服務費加 2.5 個百分點,上限 35%。
查證過的事實
foodpanda 的費率調整目前只有媒體報導,沒有找到官方公告;以你收到的合約變更通知為準。
鍋美美在 7 月 21 日前後怎麼做
鍋美美是我們自己經營的純外帶火鍋品牌,foodpanda 與 Uber Eats 都有上。專法上路這件事,我們建議的順序是先看合約、再看帳單、最後才動菜單。
- 合約:確認平台寄來的變更通知裡,服務費比例、計算基準、生效日各寫了什麼,並且存檔。第 14 條要求寫清楚的項目,就是之後對帳的依據。
- 帳單:拿施行前後各一段撥款明細,按同一個口徑比對每 100 元營收最後回到店裡多少,看差額出在服務費、活動分攤還是其他項目。
- 菜單:活動和廣告可以先收,品項要不要調價,等差額確定之後再決定。
我們自己的第一個動作是收水龍頭。7 月 21 日專法上路、平台跟著漲價之後,我們把廣告費降下來,所有折扣活動全部抽掉。理由很直接:平台把新增的成本轉嫁到店家身上,而活動補貼和廣告是店家手上最快能收回來的兩筆支出,在後台自己就能關,不用等合約,也不用動菜單。
先收這兩筆,帳單上的差額才看得清楚。活動和廣告開著的時候,平台漲價吃掉的部分會跟折扣、廣告費混在一起;收掉之後,撥款明細裡剩下的變化主要來自費率,接下來要不要調價、調哪些品項,才有乾淨的對照可以算。
常見誤判
以為專法會限制抽成
條文與經濟部的契約範本都沒有抽成上限。專法管的是費用要寫清楚、契約要交付、紀錄要保存,比例多少仍是雙方合約。
只看平台公告的百分比
公告寫的是服務費比例,撥款時還會扣活動分攤、廣告等項目。同一個百分比,在不同品項結構與活動強度下,回到店裡的錢差很多。
等平台通知才開始存證
第 19 條要求平台保存貨款計算紀錄,店家自己也該留同樣的東西。施行前的撥款明細是你唯一的對照組,沒存就沒得比。
常見問題
外送專法什麼時候開始施行?
《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》2026 年 1 月 21 日公布,第 28 條規定公布後六個月施行,施行日是 2026 年 7 月 21 日。勞動部也公告三項子法同日施行。
外送專法有沒有規定平台抽成上限?
沒有。條文沒有抽成上限,經濟部 7 月 21 日公布的外送合作契約範本也沒有訂抽佣上限,抽成比例仍由平台與店家的合約決定。
專法對店家有什麼保障?
第 14 條要求契約寫明服務費與運送費的金額或比例、貨款結算方式與終止條件,並在契約成立後 7 日內交付。第 19 條要求平台把貨款計算方式與付款時程等紀錄保存至少 2 年。
專法上路後平台抽成有變嗎?
Uber Eats 公告 7 月 21 日起美食類服務費加 2.5 個百分點,上限 35%。foodpanda 在 9 月的報導中向店家提出 4 種方案,部分方案抽成提高 2.5 個百分點,實際以店家收到的合約變更為準。
平台沒有在 7 天內給我合約怎麼辦?
第 24 條規定,平台違反 7 日交付契約的義務,主管機關會先限期改善,屆期未改善處新台幣 2 萬至 10 萬元。店家可以向經濟主管機關反映。
這題背後真正的問題
專法讓費用項目寫進合約,但合約不會告訴你每賣 100 元,最後有幾元回到店裡。這個數字要把 POS、平台訂單、撥款三本帳放在同一張桌上才算得出來。
我們在餐飲分析頁公開過一個個案:平台頁面寫 31%,用完整成本口徑重算是 51.5%。帶一份施行前、一份施行後的對帳單來,先算你的店。
算我的真實抽成